鄉村產業發展的本質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同時也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引導。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暢通要素流通渠道,保障不同市場主體平等獲取生產要素,推動要素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促進中國鄉村產業健康發展。
1.以重大戰略為高度謀劃產業發展
在當前經濟發展形勢下,發展鄉村產業意義重大。為此,要將鄉村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置于城鄉融合發展的國家戰略和構建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下統籌安排,將發展鄉村產業作為重大戰略來抓。
提升各級黨政部門對發展鄉村產業的認識。產業興旺是解決農村一切問題的前提,發展鄉村產業已成為我國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鄉村產業之于鄉村振興的核心作用,將其視為戰略性產業,納入中長期發展規劃,作為長期戰略來抓。要轉變發展理念, 做好脫貧與富民的有機銜接。發展鄉村產業不是另起爐灶,而是在已有工作基礎、工作成效上的升級改造,豐富鄉村產業的內涵外延,從之前的“產業兜底”向未來的“產業富民”轉變,從短平快發展向可持續發展轉變,培育管根本、管長遠的產業。
因地制宜轉變富民鄉村產業發展方式。不同地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工業化城鎮化程度、勞動力轉移情況等,在保護農民權益基礎上,選擇適合當地實際、能為老百姓帶來實惠的產業發展方式,決不能搞一刀切,決不能搞行政命令。第一,注重業態升級。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提高農產品上市品級;廣泛采用數字技術,提升鄉村產業智能化水平, 推動產業融合共享發展。第二,強化鏈式發展。有機整合農業產業鏈、農業供給鏈、農業價值鏈、農業利益鏈、農業生態鏈“五大鏈條”,打造有中國特色的鄉村產業體系。
構建完善的鄉村產業支持體系。鄉村產業的重要性和現階段發展的弱質性決定了對其予以多方支持的必要性。第一,探索立法修法可能性。在推進《鄉村振興促進法》普法工作的基礎上,按照“產業發展”有關的法律規定,進一步開展鄉村產業的法律制定,如制定“鄉村產業發展促進法”。適時啟動《鄉鎮企業法》修訂,更好地服務于鄉村產業的發展。第二,采取更加靈活的財政支持方式。堅持目標導向和責任導向,為各級政府發展鄉村產業提供一定自主權,賦予統籌整合支農資金的權利,解決項目資金專項專用與實際需要的偏差問題。落實好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的相關政策。加快構建以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本流向鄉村產業的體制機制,提振社會投資主體的信心。
2. 以深化改革為主線盤活在鄉資源
發展鄉村產業,要以鄉村現有產業基礎和資源存量為前提,通過深化農村改革打破制約鄉村產業發展的內在約束,創造優越的制度環境,盤活用好在鄉要素資源。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通過改革著力激發鄉村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三權分置”辦法,在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發展服務帶動型適度規模經營模式。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不能侵犯農民的土地權益,包括不減少糧食生產能力、不減少耕地數量的前提下,盤活用好閑置宅基地, 通過出租、出讓的方式,主要用于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扎實推進農村集體產權改革,在清產核資工作已經完成的基礎上,全面開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股權量化等工作,研究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法人資格的辦法。培育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穩妥開展資源變資本、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自然人農業變法人農業的改革,打造服務集體成員、促進普惠均等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鄉村產業。
建立健全鄉村人才培育機制。建設一支“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鄉村產業經營人才隊伍。著力提升農業從業者的人力資本,打造“有愛農情懷,有工匠精神,有創新意識,有社會責任” 的人才隊伍。面向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優化從業者隊伍結構,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農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支持實施“本土農業高層次人才”培育工程,重點在農業企業負責人、農民合作社帶頭人、家庭農場主、農業服務組織負責人、農村民宿負責人等生產經營能手中遴選一批特色產業發展的領軍人才。重點培養鄉村產業經營管理人才,引導樹立現代企業管理、產業融合發展、綠色生態發展等理念,提升決策經營管理能力, 成為引領鄉村產業發展的主力軍。深化鄉村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孵化一批“農創客”“青創客”,為農業農村發展注入新鮮血液、新生力量。加強農業科技人才培育,培育一批現代種業、農業科技、設施裝備、信息技術等科技研發、應用、推廣隊伍,提升農業科技水平,加快推進鄉村產業升級。
推進農業農村管理體制改革。構建鄉村產業一體化管理機制。加強農村基層管理,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抓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發揮縣級黨委“一線指揮部”作用,實現整鄉推進、整縣提升;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完善多元共治的農村社區治理結構;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提高農民文明素質和農村社會文明程度,調整和完善農業管理體制,建立完善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符合現代農業管理要求的農業農村管理體制機制,構建農業生產投入一體設計、農村一二三產業統一管理、農業國內國際“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統籌調控的大農業管理格局。
3. 以要素下鄉為核心融合城鄉關系
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形成新型城鄉關系,實現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城市要素進入鄉村,是鄉村產業發展不可或缺的支撐條件,城市在資金、人才、科技等方面所具備的要素優勢,恰為鄉村產業發展所欠缺,因而必須打通城鄉串聯, 將要素引入鄉村,形成城鄉共融共享、互利共贏的可持續發展局面。
吸引資金下鄉。搭建城鄉要素流動平臺,促進城鄉要素有效配置。引導資金流向農業農村,全面落實農村金融機構存款主要用于農業農村發展的考核約束機制,實施差別化貨幣政策,健全覆蓋市縣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改革抵押物擔保制度,完善抵押物處置機制, 擴大涉農貸款規模;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帶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農業。根據農業農村部制定的《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將社會資本向重點產業和領域引入,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途徑,采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健全聯農帶農有效激勵機制,穩妥有序地投入鄉村振興。
吸引人才下鄉。鼓勵引導在外創業有成、熱愛家鄉的創業能人、社會賢達等,返鄉創辦實業, 發展鄉村產業。開展返鄉農民工特色創業培訓。優化農村電商發展環境,加大農村電商人才隊伍培養力度,引導具有實踐經驗的電子商務從業者返鄉創業。引導和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鄉村離崗創新創業,鼓勵高校畢業生投身鄉村產業建設、從事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在資金支持、創業場地、項目孵化、融資擔保等方面探索制定支持返鄉下鄉創業的優惠政策。
吸引科技下鄉。深入實施科技興農戰略,改善農業重點學科實驗室、科學實驗站(場)研究條件,推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打造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和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建設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科技人員創業平臺、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基地,打造鄉村產業創新高地。健全涉農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和產學研用合作機制,鼓勵創建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服務網絡, 建立科研人員到鄉村兼職和離崗創業制度,探索其在涉農企業技術入股、兼職兼薪機制。建立健全農業科研成果產權制度,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發揮政府引導推動作用,建立有利于涉農科研成果轉化推廣的激勵機制與利益分享機制。探索公益性和經營性農技推廣融合發展機制,允許農技人員通過提供增值服務合理取酬。
4. 以公共服務為重點完善政策體系
政府對鄉村產業發展的政策支持應該突出行為導向,重點為各地發展鄉村產業提供完備的基礎設施和便捷的公共服務。
加大公共資源分配向農村傾斜力度。推進鄉村建設行動,改善鄉村產業發展環境,把強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新基建規劃,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全面落實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機制,深化農村公路管養體制改革,積極推進城鄉交通一體化,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進一步完善農村寬帶、停車場、垃圾處理設施等條件。將農村新基建和鄉村產業發展有機結合,以農村新基建催生鄉村產業的新形態。加強財政支農投入,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著力優化投入結構,創新使用方式,提升支農效能。加大各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力度,建立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的保險補貼政策。
探索建立農業農村發展用地保障機制。助力鄉村產業發展,完善新增建設用地保障機制, 將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域內土地占補平衡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確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鼓勵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采取入股、聯營等方式,重點支持鄉村休閑旅游等產業和農村三產融合發展,加快推進農村“三塊地”改革,讓土地等資產要素活起來、流起來、用起來。盤活農村零散分散的存量建設用地,將整治的閑置宅基地、村莊空閑地、廠礦廢棄地、道路改線廢棄地、農業生產與村莊建設復合用地及“四荒地”,重點用于縣域內發展鄉村產業。完善農業用地政策,探索針對鄉村產業的省市縣聯動“點供”用地。堅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創新與鄉村產業發展相結合,研究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意見,適度擴大農業設施用地范圍、比例和規模,推動將農產品冷鏈、初加工、休閑采摘、倉儲等納入設施用地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