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政府部門掌握著全社會量最大、最核心的數據。以往地方政府提振經濟一般是搞房地產(土地財政)、工廠招商等,隨著土地及人口紅利殆盡,大數據成為與水電煤等一樣重要的生產資料,成為繼土地之后政府最重要的資產。
政府在建設和應用大數據的過程中有獨特的優勢。政府部門不僅掌握著80%有價值的數據,而且能最大限度調動社會資源,能整合推動大數據發展的各方力量。政府作為大數據建設和應用的主導力量,積極應用大數據決定著能否發揮大數據隱含的戰略價值,對行業來說具有引領性作用。
數據是基礎性資源,也是重要生產要素。如何管理政府大數據資產,我國各部門還缺乏統一 標準,如何利用大數據進行精細分析仍處于探索起步階段,應用分散。分析我國政府大數據應用的現狀和特點,借鑒國外有益經驗,推動我國政府大數據應用,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建設政府數據開放平臺
政府數據資產到底有多大價值?按照麥肯錫給出的測算方法,北京市政府部門數據開放的潛在價值可達 3000億—5000 億元,按此推算,全國政府部門數據開放的潛在價值可達 10 萬億—15 萬億元。
鑒于政府數據的巨大價值,美國、新加坡、英國都已經建成國家層面的數據開放平臺。在我國,上海、北京、廣州、武漢等地相繼建立開放數據平臺,在數據公開方面做了有益的嘗試,但在數據開放數量和質量上與國外還有很大差距——許多信息支離破碎,且使用的格式各異,用戶搜尋信息并進行統一處理的難度很高。建設統一的政府數據開放平臺,整合所有的政府公開數據,將之以統一的數據標準與數據格式進行發布,并為開發者提供API接口,可以大大提升公眾對政府數據的使用效率。
2.以需求為導向,推動大數據服務民生
政府數據本質上是國家機關在履行職責時所獲取的數據,采集這些數據的經費來自于公共財政,因而這些數據是公共產品,歸全社會所有,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政府大數據必須充分考慮到老百姓的實際需求,而不僅僅是將原來分散管理的業務數據集中起來提供給政府部門內部辦公使用。例如近年來各地政府部門推廣實施“一號一窗一網”,將大數據引入政府治理,解決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就是通過數據資源暢通流動、開放共享,推動政府管理體制、治理結構更加合理優化、透明高效。
3.數據融合,提高利用率
政務大數據開放與共享涉及的部門之間存在壁壘。政務大數據的應用首先需實現政府各部門、各層級資源的整合,而目前部門條塊分割仍較嚴重,部門林立使得各部門間溝通困難,且出于保密問題、權限問題甚至利益問題的考慮各部門間協同水平較低,政府內部的數據共享機制仍未建立,當前的信息與數據政策亦不適應于整合的數據環境。由此可見,政府各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存在較大的管理與政策壁壘。從技術角度來看,由于涉及不同系統,其數據共享的實現需要建立一個數據共享和互相操作的框架,當前各部門間的數據兼容性仍然欠佳,缺少統一的元數據標準,需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政務大數據共享平臺,對政務數據的采集和匯報系統進行無縫整合,真正將不同部門的數據集合到一起,以提高數據的利用效率,實現從單一機構應用到跨部門協同再到社會創新治理的轉變。
4.鼓勵數據開放,引導社會力量開發數據應用產品
在大數據時代,對于政府來說,一方面應建設政府大數據,實現政務數據資源的公開和共享;另一方面應承擔起引領、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的使命。通過開放政府數據,供社會進行增值開發和創新應用,可以激發大眾創新,萬眾創新,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
海盟高科認為,要想讓政府數據開放,必須深挖業務需求及痛點,針對性解決開發符合政務工作需求的大數據應用,這也與海盟高科一貫提出的“大數據分行業應用”的理念不謀而合。海盟高科近些年來各委辦局提供大數據應用賦能的經驗,總結提煉形成了一套方法論,形成了符合每個委辦局業務需求的解決方案與產品。這一套方法論是經過反復的實踐而得出的,目前已經在質監、科技、公安、檢察院、政法等多個部位實現落地應用,投入運營,成為政府相關部門輔助科學決策,政務工作管理的工具。
政府要貫徹和落實大數據戰略需要在技術和制度上實現更大的突破和創新,針對管理和技術上面臨的不同瓶頸,在實際建設過程中選擇合適的技術、產品和解決方案進行應對。并根據各部門實際信息化建設情況,制定各自的大數據規劃與建設策略,最終實現政府數據的共享共用、開放運營和融合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