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社會治理信息化,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也必然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完善體制機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政法綜治戰線主動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實踐,抓難題、補短板、強落實,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建設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近日召開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表彰大會提出,要依靠各級黨委和政府,統籌各方資源力量,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推動平安中國建設向縱深發展。
不斷提高源頭治理能力和水平
會議提出,各地要從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樹立安全與發展并重的理念,自覺把平安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把防控風險貫徹到規劃、決策、監管各領域環節,確保在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同時,更好地解決社會問題。
各地在制定完善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等規劃時,把公共安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來考量,規劃好社會治理基礎性制度、設施、平臺,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增長機制,從起點提高社會公共安全水平。
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建設項目,各地通過依法執行專家論證、公眾參與、風險評估等程序,努力把決策過程變成尊重民意、化解民憂、維護民利的過程。
構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讓生命更安全、讓生活更美好,是全社會的共同期盼,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會議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貫徹《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履行好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責任。
各地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與本單位中心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分領域、分行業抓好防風險、化矛盾、保安全工作。
企事業單位在確保生產經營安全的同時,充分利用自身優勢,在研發智能安防產品、預測預警違法犯罪、服務黨委政府決策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人民群眾是最廣泛、最活躍的社會治理主體。
會議提出,要引導人民群眾不斷提高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既依靠理性有序文明開展活動、表達訴求、解決糾紛,又自覺承擔知風化險、扶正祛邪、救死扶傷等責任,努力成為社會和諧穩定的促進者。
“朝陽群眾”“西城大媽”“海淀網友”“豐臺勸導隊”“大興老街坊”……北京充分發揮群眾優勢,有力守護了首都和諧安寧;吉林通過“一案一獎、一事一獎”機制,發動群眾參與平安共建共享,打通了平安建設“最后一公里”。
進一步完善基層治理體系
基層是平安中國建設的第一線,也是社會治理的活力之源。
會議提出,要牢固樹立固本強基思想,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資源下投,建立健全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層治理體系。
各地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強化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貫徹黨的政策、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凝聚群眾、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堅強戰斗堡壘。
據了解,各地發揮好鄉鎮、街道在社會治理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推動其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社會治理工作上來;同時,健全以群眾自治組織為主體、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新型社區治理體系,完善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基層治理機制,從源頭防范化解矛盾問題。
浙江等地建立縣、鄉、村協商民主體系,對征地拆遷、公共設施建設等重大事項,通過舉行民主懇談會、民主議事會,變“少數人說了算”為“與群眾商量辦”,增強群眾對決策的認可度。
江西省宜豐縣在村黨組織中推行“村民說事”制度,黨員干部群眾以“說事會”的形式,圍繞本村大事小情進行民主商議、科學決策、承辦落實和效果評價,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與此同時,各地積極推進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建設,統籌好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派駐檢察室和民政、信訪等基層資源力量,健全協調聯動機制,更好地發揮了基層治理實戰化平臺作用。
不僅如此,各地還通過研究制定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規范,把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網格,推動基層治理觸角向每個角落延伸,實現了大事全網聯動、小事一格解決的良好局面。
今天,在中國,60多萬個村(社區)、200多萬個網格中,近千萬名網格員在保護基層平安、服務群眾中不停奔波、盡職盡責,凝聚成基層治理的堅實底座,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中一道靚麗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