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
社會治安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為實現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有力保證。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關系到黨的執政地位的鞏固,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全黨、全社會要充分認識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第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打擊與防范工作。
要堅持打擊與防范并舉,治標和治本兼顧,重在防范,重在治本。打擊犯罪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集中打擊、專項整治和經常性打擊緊密結合起來,整治治安混亂的地區,解決突出的治安問題。預防犯罪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要集中力量,切實解決好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重點、難點問題;要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會的防控體系,下大力氣做好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工作。
第三、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
要認真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社會治安群防群治的方式方法和途徑。要建立多種形式的軍警民聯防隊伍,充分發揮黨員、團員、治保積極分子和離退休干部職工在維護社會治安方面的作用,協助專門機關維護社會治安。城市社區物業管理公司要發揮協助維護居民住宅區治安秩序的積極作用。公安機關要推行警務到社區的活動,努力實現“一區一警”,力爭把更多的警力投入到社區治安防范和群防群治工作之中。
第四、嚴格執行責任制,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
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要把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實績,列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升降獎懲的重要依據,與晉職晉級、獎懲直接掛鉤。要嚴格執行領導責任查究制度,進一步加大對因領導干部工作不力而導致社會治安問題的責任查究的力度。各地區、各部門要層層抓落實,一級抓一級,切實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落到實處。
第五,加強法制和道德教育,進一步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加強普法工作,特別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使他們增強法制觀念,有效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要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相互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重點做好社會閑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加強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環境的綜合治理,加強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建設與管理,消除社會丑惡現象對青少年的不良影響,在全社會形成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