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綜合治理是當下全國各單位部門都在著力建設實施的重要事項!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共同目標最終將是社會穩定、國泰民安。當然這只是一個宏大的理想目標,具體實施的目標則是如以下幾點: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創建活動的領導。在鄉黨委、政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保障、落實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工作重要議事日程,鄉紀委、監察室每年研究綜合治理工作不少于兩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
3、層層建立責任制,鄉黨委、政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向機關內部及本系統下達目標或簽訂責任書。
4、鄉紀委、監察室年內向鄉黨委、政府講行一次綜治工作情況述職或書面情況報告。
5、建立“系統抓、抓系統”的平安創建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日常工作管理,鄉紀委、監察室要加強與同級綜治辦的聯系,指導、搞好綜合治理工作,促進綜合治理各頊任務的落實。
二、加強機關內部治安防范工作
1、結合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法制教育,增強治防范意識。
2、加強鄉機關的治安防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文件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辦公區和宿舍區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3、建立完善機關內部矛眉排查調處制度。組織開展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機關的各種矛盾糾紛,確保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4、加強安全隱患和治安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不發生重大交涌事故、火災事故和治安災害事故。
5、全面完成綜合治理目標。機關干部職工無違法犯罪,單位辦公區`宿舍區、培訓中心等不發生可防性案件或重大刑事安案件。確保不發生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違法犯罪案件。
三、進一步暢涌訴求渠道,認真排查涉及穩定的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
傾聽群眾呼聲,認真對待和維護群眾利益,進一步健全利益協調機制,暢通群眾利益訴求渠道,及時處理群眾舉報。落實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制度,切實解決老訪、纏訪、重復訪等問題。
四、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堅決查處違紀莊法案件
貫徹從嚴治黨方針,以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案件為雨點,嚴厲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的案件,堅決查辦損害民生,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繼續抓好重點領域的商業賄賂治理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查辦案件的協調配合機制。
綜上所述是社會綜合治理的部分目標方針,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些目標的方向全都是為了人民群眾著相。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目標方針可以關注我們,我們將帶大家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