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綜治工作需要不斷地調整工作思路、引進創新工作機制、改變固有工作方法,運用科學的策略方式替代固有工作方法,才能更好的開創平安社會新局面。下面我們就來談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十三個重點工作內容。
1.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打擊暴力恐怖團伙和極端組織專項斗爭,嚴防發生暴力恐怖事件,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
2.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加強社會矛盾排查調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做好矛盾糾紛信息統計、臺賬管理、分流交辦、結果反饋、考核督辦等工作。加強調解工作隊伍專業化建設,引導社會力量、吸收專家咨詢委員會等第三方參與調解。
3.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
發現、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鮮經驗,切實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善于總結規律特點,善于將基層的成熟經驗,努力實現點上突破、面上鋪開,推動工作向縱深發展。
4.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加強對治安復雜場所、重點行業、重點人員、危險物品的治安管理。
5.加強治安防控網絡建設
重點加強對易發高發案部位和時段的巡邏防控,在治安問題復雜的城鄉接合部、城中村結合實際推行社區化管理,在農村開展鄰里守望、聯戶聯防工作。大力推進技防設施升級改造、聯網運行和資源共享、綜合應用,提高防范效能。
6.加強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設
建設社會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整合人、地、物、情、事、組織等各類基礎信息,推動實現網絡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共用。
7.加強互聯網管理
推動落實網絡網址、網民上網、網絡互動等實名登記措施,嚴格監管措施,嚴厲打擊網絡詐騙、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8.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通過在市、縣、鄉三級建立統一的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形成對群眾求助、投訴,報警的聯動受理、處理、反饋機制。
9.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
在社區(村)科學劃分基礎網格,每個網格至少配備一名專職管理員,并將其納入群防群治崗位的管理,統籌解決待遇報酬等問題。
10.深化基層平安創建
深化縣(市、區)、平安鄉鎮(街道)建設,加強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檢察室等基層單位建設,深化平安企事業單位、平安醫院、平安學校、平安市場、平安邊界、軍地平安創建等基層平安創建活動,以局部平安促進全市平安。
11.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完善黨政領導、綜治協調、部門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將綜治工作任務分解細化,落實到各地各部門各單位。
12.保障專項經費落實
將綜治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地方財政撥付的經費和上級撥來的專項經費及時足額到位,建立群眾報告社會治安重要信息獎勵保護制度,設立獎勵基金,積極探索市場經濟體制下治安防范的社會化、市場化辦法和途徑,多渠道籌集群防群治經費。
13.建立科學工作考評機制
建立社會評價和行業評價機制,以人民群眾的需求確定考評內容,以群眾滿意度作為主要標準。建立完善綜治工作檢查督辦機制,建立完善黨政領導干部綜治工作實績檔案制度,建立完善通報、約談、掛牌督辦、一票否決等制度,對綜治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嚴格責任追究;進一步加大綜治工作的獎勵力度,各級財政要設立專項獎勵經費,對被評為先進的單位、地方和個人給予獎勵。
以上內容是針對一個時期市級社會綜治部門總結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六個工作手段和十三個重點工作內容,由此可見,做好綜治工作需要指導、協調、推動各地、各部門聯動落實各項重要工作任務,同時不斷總結實踐經驗,推陳出新,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